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该怎么办

 代办工资流水     |      03-17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法律咨询:
河南省洛阳市某**公司欲向本省某种子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优质小麦种子,大面积推广科技种田。由于资金紧张,**公司便向本市某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某银行提供10万元货款给**公司,用于购买优质小麦种子,借期为1年,自合同生效后5天内,由某银行将10万元贷款划转**公司账户。合同签订后,银行延迟了15天才将贷款划转**公司账户。由于该笔贷款没有按时划转,致使**公司在购买小麦种子时多付了涨价3万元。**公司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某银行声称还要提前收回贷款。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某银行赔偿损失。
小编回答:
某银行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借款,迟延了15天后才将借款划入**公司的账户,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且由于该银行的违约,致使**公司遭受了3万元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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