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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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办理银行流水账单公司小编对此进行了详细点的整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审批
1、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提出贴息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申请表》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的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2、公积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审批确定申请人贴息贷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出具审批通知书,附贷款资料移交委贷银行审批。银行按商业贷款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批。
(二)合同签订
贴息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共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含抵押人、保证人)需按规定与银行签订《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同时与公积金中心、银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和《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协议》,并按规定向所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
(三)贷款发放
银行在收妥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证书后,按规定发放贷款。
(四)贷款归还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归还借款本息,银行按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在借款人扣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息。
2、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提前还款或变更贷款期限的,在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后,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贴息支付
1、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即在每一个还款日,借款人按约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偿还当期还款本息,每期还款后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将贴息款项划入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
2、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将暂停贴息,待借款人还清逾期本息后再予支付。但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及复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支付。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的,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向借款人贴息。
(六)贷款置换
1、公积金中心在资金宽裕时,可视实际情况,将贴息贷款的贷款余额置换转回公积金贷款。
2、贷款置换后,借款人按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置换后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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